组织民管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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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
2017-05-19 00:00:00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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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负责市直单位工会组建工作,并做好科级以下工会干部的考察、上报工作;
2、配合组织部门负责市总工会代表会议、执委会议有关人事方面的组织工作;
3、指导各级工会开展职代会、厂务公开、民主管理等工作,并负责市级职工之家的培育、检查、验收以及省级、国家级先进职工之家的上报等工作;
4、负责指导并组织各级工会干部的培训;
5、负责全市工会组织发展和会籍管理工作,指导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;
6、负责工会系统先进的推荐、评选和表彰工作;
7、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